嗯。。我果然做什么事情都三分钟热度。
偶然看到朋友依然热情澎湃地建立属于自己的部落格,我真惭愧我“荒野”了这里~
回顾一下2013(2011&2012太久了不记得,懒),毕业后,
说实在的我是为了不要让别人认为我没有做工在家里hae,所以才去做工的。
我就在某某钻石公司当服务助手~
唉~每天做13个小时,其实不辛苦的~只不过很眼睡,但是又不能睡~(精神折磨)
15度的冷气不是开玩笑的,又不让员工穿jacket,虽然我有很厚的脂肪,但是并没有御寒的功效咯~LOL
做了2个月,我全身长满了红红的...斑?也不是斑,比较像被蚊子叮全身吧~
起初我还以为是汗斑,因为我的公司每天早上都要求员工来一个晨会,要跳大约几分钟的舞蹈。我的汗就一直闷住闷住~(比百货公司早开店,所以没有冷气,不通风)很不舒服~
所以我就一直抹汗,看会不会减少这些“汗斑”。
过了两个礼拜后,我发觉不妥了,那些斑肆无忌惮地发痒,红肿,我就发烧了2天。
应该不是汗斑那么简单。特地回来督亚冷找nagoki医生。
果然,我得了皮肤病,一种因为周遭温度变化异常而引发的皮肤敏感。
在百货公司13个小时对着冷气,回到家没有吹冷气的习惯,因为温度的相差,我就得了这个病。
奇怪,为什么只有我得的?
唉,就这样,若我还继续做这份工,我会病不好吧?我也不想看到 那些顾客看到我的皮肤时,不小心露出那种“哎呀,恶...”的表情=.= ,然后一直三八地介绍皮肤医生给我=.=
就这样,两个礼拜后我辞职了~结束了3个月的打工日子~
话说,我还帮阿蔡做了1个月的sales girls,我觉得销量不错~也很有潜质~只不过那时候因为license 还有试敏打算出新加坡的原因不做了~
4个月的打工经验不多,但我看到很多人真的认为 有钱是大完的 ,唉~我真希望那些LCLY以为有一个钱可以践踏一切的 人 ,总有一天会发觉 心灵上的快乐 金钱是真的真的买不到的~
我怎么看都不像会被欺负吧?错了,我被欺负了,但是,我浑然不觉,是别的同事们点醒我的,我爱她们~
我公司的财政(23/22岁)很喜欢欺负我,奸诈那种,陷害那种。还好,我是清白的,我有很多人证不然我早就水洗都不清了。
简单说一件事,有些钻石戒指要换新的标价,有一粒镇店之宝价值RM69千的,是每一个服务员都想卖掉的‘梦想’,它化灰我都记得它~但是她却换错了这粒钻石的标价,换成了RM10++的价钱。superviser发现了,问是谁干的,她第一句就说:“那个不是carmen换的咩?!”
拿!!!!我那时在跟别的senior换别的标价咯!幸好有senior帮我作证!幸好!!
这世上真的有这么厚脸皮的人~欺负新人~话说她只是早我2个月进来的咯~ganasai ~
Sales这行业都是尔汝我诈的,都是senior诈junior的,是真的瞒黑暗的,没有变,谁叫她们是senior~~~我消化了~
打工篇(完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